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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退改签规则
机票变更 旅客购票后,如要求改变航班、日期、舱位等级, 承运人及其销售代理人应根据实际可能积极办理。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承运人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或签转其他承运人的航班。
退票 由于承运人或旅客原因,旅客不能在客票有效期内完成部份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旅客要求退票,应凭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份的“乘机联”和“旅客联”办理。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发地、终止旅行地的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售票处办理。票款只能退给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 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按下列条款办理: - 旅客已确认出票后退票的,需按航空公司相关退改签规定办理(细则请参见订票时的退改规定)。 - 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按第一款规定办理。 - 革命残废军人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 持婴儿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 持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应在客票的有效期内到原购票地点办理退票手续。 - 旅客在航班的经停地自动终止旅行,该航班未使用航班的票款不退。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旅客因病要示退票,需提供医疗单位的证明,始发地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患病旅客的陪同人员要求退票,按退票第一款规定办理。 客票遗失 旅客遗失客票,应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申请挂失。在旅客申请挂失前,客票如已被冒用或冒退,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定期客票遗失,旅客应在所乘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一小时前向承运人提供证明后,承运人可以补发原定航班的新客票。补开的客票不能办理退票。不定期客票遗失,旅客应及时向原购票的售票地点提供证明后申请挂失,该售票点应及时通告各有关承运人。经查证客票未被冒用、冒退,待客票有效期满后的30天内,办理退款手续。
掌上通服务的特殊说明 在掌上通客服人员与您以电话或电邮形式确认出票后,顾客发生的所有机票退改签行为必须按照航空公司退改签规定交纳相关手续费。 根据航空公司的规定,在您的预订未出票之前,航空公司保留随时取消座位预订的权力。以下几种情况下,航空公司随时可能会取消您的座位预订: - 在掌上通客户服务人员与您电话确认出票前 - 已经确认但顾客未确定出票 - 会员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机票分销机构订座 - 会员未提供乘坐航班必须的有效证件之前(儿童出生证明) - 如因航空公司价格变动等原因发生的掌上通网页面显示价格及舱位有误,掌上通有权对页面上的错误信息随时更改,掌上通客服人员会在与您电话确认定单时将变动后的机票价格告知您。
签转、升舱 如果顾客有机票签转或升舱的需要,掌上通建议您直接到附近航空公司直接办理。
特价机票通常情况下不能改期、签转和退票。 电子客票不可签转到其他航空公司
机票退票服务
电子机票退票 接收申请:旅客提出退票,需要拨打华迅掌上通24小时客服电话400-818-9588,提交退票申请。 机票确认:华迅掌上通客服人员会在10分钟内查验您的机票是否未被使用。 退票办理:在确认机票未被使用后,客服人员会按照各航空公司退票规定为您办理机票的退票服务。 退款时间:每周二、五9:00—18:00办理退款工作。旅客提出退票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将扣除相应退票费后的退款退至您的银行帐户。如遇重大节假日,延期办理。 纸票退票 旅客提出退票申请后,需携带完整票证(含未使用的乘机联和旅客联)到华迅掌上通指定地点,办理退票。 备注:北京市四环内的用户,我公司可提供上门退票服务,另收取20元服务费。
相关负责说明
订票过程中,用户自主选择出票前是否需要掌上通客户服务人员的电话确认,之后因此项条款所产生的一些责任由用户自己承担,掌上通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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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2-23 17: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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